广州外国语学校(简称“广州外校”)是1962年周恩来总理提议,经中央批准开办的全国首批七所外国语学校之一,创办于1963年,在历史上为国家培养了大批外交及外语人才,后因历史原因停办。2009年,广州市委、市政府高起点、高标准、高品位在南沙新区复办广州外校。现为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全日制、寄宿制完全中学。

2010年恢复招生以来,广州外校秉承“博学、雅正、融和”的办学理念,遵循“全面发展、特长发展、个性发展、可持续发展”的育人思路,致力于构建多元、开放的国际化办学格局,为培养以外交官为核心的复合型国际化人才奠定坚实的基础。2019年4月成立了广州外国语学校教育集团,学段覆盖小学至高中。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32名。欢迎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报考广州外国语学校——等您一起向未来!

本次招聘教师32人。其中,语文教师3人、初中数学教师3人、高中数学教师3人、初中英语教师2人、高中英语教师3人、物理教师2人、化学教师2人、生物教师2人、政治教师3人、历史教师3人、地理教师1人、信息技术教师1人、音乐(舞蹈)教师1人、体育教师2人、美术教师1人,共15个岗位。


详情请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附件“岗位需求表”招聘对象
1.“2024年毕业生”指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2.“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3.“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资格条件中对工作年限有要求的,必须提供相应的材料(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不含在校生实习、创业经历)。
招聘程序
按照网上报名、考试网上确认、打印准考证、笔试、基本能力测试、心理品质测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说课/试教)、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1.报名时间:2024年3月20日9:00至2024年3月26日17:00。逾期不接受报名。2.网上填报资料:报考者招聘网报名(https://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填写个人资料信息并且完成网上报名。
(二)考试网上确认1.网上成功报名的考生(含免笔试考生)需登录报名系统进行考试网上确认。2.考试网上确认时间为2024年3月29日00:00时至2024年3月30日18:00时。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考试网上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3.网上确认参加考试的操作方式: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报名系统——查询统计——报考情况查询——报考地区选择“广东省广州市”——搜索——确认参加考试。4.完成考试网上确认的考生才能参加本次招聘的笔试以及后续的各项环节。
(三)打印准考证完成考试网上确认的考生(含免笔试考生)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4年4月9日14:00后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笔试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四)笔试1.时间:预计在2024年4月13日(具体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为准)。2.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3.笔试内容为学科知识、专业素养、教育学、心理学等。
(五)基本能力测试1.打印基本能力测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在公布笔试成绩同步通知,通过笔试的考生(含免笔试考生)请自行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下载打印基本能力测试准考证。2.时间:以基本能力测试准考证为准。3.地点:以基本能力测试准考证为准。4.基本能力测试主要采取实操技能测试、小组集体讨论等形式,对考生进行考察。报考A类岗位的考生参加实操技能测试,报考B类岗位的考生参加小组讨论。
(六)心理品质测试通过基本能力测试的人员按聘用单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网上参加心理品质测试。1.时间:具体时间以聘用单位通知时间为准。2.心理品质测试网址:https://cp.zgrsw.cn/。3.心理品质测试的结果仅供聘用单位参考,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参加了心理品质测试的考生方可进入现场资格审查。
(七)现场资格审查1.通过基本能力测试且参加了心理品质测试的人员自行携带现场资格审查所需的相关材料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2.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以聘用单位通知为准,请考生保持手机通讯顺畅。3.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者凭身份证、基本能力测试准考证和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亲笔签名的《报名登记表》前往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同时提供《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核资料目录》(见附件3)所列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资格审查期间不能提供相应材料原件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4.报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登记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5.通过现场资格审查者方可参加面试(说课/试教)。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查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八)面试(说课/试教)1.时间:待定,具体时间以聘用单位通知为准。2.地点:另行通知。3.面试可采取说课、试教、面谈、问答等多种形式进行。其他后续环节时间、地点待定,具体以学校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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